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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火锅店就餐时摔倒引旧病添新伤 商家最终赔偿8000元
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8-21 10:31:33 / 浏览次数: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消费者梁女士在合肥市经开区一家火锅店就餐时误踩地面积水摔倒,导致旧病新伤竞合,这样的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9月4日,记者从合肥市消保委获悉,该消保委调解一起责任认定十分复杂、赔偿数额差异大的案例,最终商家向消费者赔偿8000元。

今年8月1日,消费者梁女士向合肥市消保委投诉,称其于7月21日在合肥经开区一家火锅店就餐时,在该火锅店等候区误踩地面积水摔倒,右腿膝盖着地。据悉,梁女士今年5月曾在医院做过右膝关节韧带修补术和半月板缝合术,再次摔倒后疼痛难忍,被火锅店负责人送入医院治疗,火锅店承担全部诊疗费用。医院右侧膝关节磁共振平扫检查诊断意见显示,梁女士右膝关节韧带修补术后改变,右膝髌骨、股骨下段及胫骨上段骨髓水肿,右膝内、外侧半月板损伤,右膝关节少量积液,右膝周围皮下软组织水肿。

医生嘱咐梁女士要内服关节消炎止痛药、外用消痛贴膏,加强功能锻炼、加强伸直训练,并提醒其半年后复查核磁,必要时再次手术。

梁女士要求火锅店赔偿其住院康复治疗,另外加上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30000元。

火锅店却称能给3000元作为补偿。

针对这一情况,合肥市消保委邀请了杨萍律师参与调解,杨萍律师认为此案中双方各有责任,最终经调解,火锅店赔偿梁女士8000元,包括之前垫付的诊疗费和800元慰问金共计1400元,双方达成和解。

杨林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见习记者 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