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9月3日,据安徽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利用打工便利条件,频伸贼手,获利近百万;护航民企发展,利剑出鞘,9犯被擒……日前,合肥市肥西县检察院对韩某、李某宁、许某宝等7人涉嫌盗窃罪,罗某、张某华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回放:韩某、李某宁等5人均是某压缩机有限公司电机车间员工,程某伟是该公司保安,高某敏系个体驾驶员。2018年1月至7月,韩某等7人时分时合,利用对公司的熟悉环境和公司的监控盲区,多次秘密窃取公司报废的大量电机定子,价值近百万元,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的罗某与张某华,从中获取巨额利益。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等七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中,韩某等4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高某敏等3人涉案金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罗某、张某华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赃物,仍予以收购,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8月12日,被告人韩某等七人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10年到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到3万元人民币不等罚金。被告人罗某、张某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和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