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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姚某
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8-07 17:37:20 / 浏览次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据阜南检察微信号消息,2022年2月14日,阜南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姚某。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审阅了案卷材料,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及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核实了有关证据。

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姚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社会性质恶劣,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对其取保候审尚不足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2022年2月17日,阜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姚某。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编辑 彭玲